乐山师范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gonghui 时间:2015-11-30 点击数:

 

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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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修订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管理,实现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考核坚持“规范合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在推动分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三条 各分工会、二级教代会要高度重视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发挥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

    第四条 分工会工作考核在校工会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被考核分工会、二级教代会于当年12月中旬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于当年1220日前将有关自评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

    第六条  见“乐山师范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四、考核办法

    第七条  校工会以本《实施细则》为依据,以被考核分工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为基础,采取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核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第八条 根据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由校工会组成考核组(成员由校工会委员、教代会执委5-7人组成)对被考核分工会打分。

    五、考核奖惩

第九条  对考核优秀的分工会、二级教代会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单位,取消工会系统各项评先资格。同时考核作为校工会、教代会对教学院或部门年度工作的打分依据。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百分制)

 

 

 

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20151130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分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考核内容

 

及计分标准(百分制)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分工会建设情况

30分)

机构健全,每年按时召开“两代会”,材料规范。

15

会员会费按时上缴,使用合理、规范 。

5

有工作计划、总结,每开展1次分工会活动加2分(以向校工会报送新闻并挂校工会网页为准)。

10

参加校工会组织活动

(50)

 

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如教职工篮球联赛、“千人走绿心”、每周体育活动日、厨艺比赛、演讲比赛六一主题活动、元旦晚会等;根据参加情况分项给予评分。

50

提案及考勤(10分)

1、“两代会”正式代表提交提案并立案1件加1分,依此

类推。

2、校工会召开会议缺席1次扣2分,迟到1次扣1分。

 

10

参加省、市工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荣获各项奖励;承办、协办全校性工会活动

10分)

 

获得省、市先进集体加5分,个人加1-3分;参加省、市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项加1-2分,获得奖项加1-2分。

承办全校性工会活动每项加3分,协办全校性工会活动每项加2分。

 

 

 

10

 

   

 

   

所有分数加满、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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