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工会会员会费管理规定

作者:gonghui 时间:2013-12-12 点击数:

 

中国教育工会

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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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工会会员会费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工会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工会组织有对会员上交的会费进行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进行监督的职责。为使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达到及时收缴,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起到有利于基层分会开展活动,有利于调动广大会员积极性的作用,特制定我校工会会员会费管理规定:

一、会员会费的收缴

1、会员会费收缴标准

凡是参加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应交纳会费,会员会费按本人月标准工资收入的0.5﹪交纳。

2、会员会费收缴程序

1)、新批准入会的会员自批准当月开始缴纳工会会费。新招聘或调入人员一律从正式招聘或调入学校的第二个月起交纳会费,并享受会员待遇。

2)、各分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会员会费。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会员应按月交纳会费。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各分工会每年收缴一次会员会费。

4)、各分工会收缴会费时,均应填写《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校工会办公室,另一份分工会留存。

5)、各分工会收缴的会费须按照校工会规定上缴时间上缴,由校工会财务统一管理。

二、会员会费的具体管理及使用

1、会员会费收入应如数上缴校工会财务统一管理,会费全部由各分工会按有关规定使用,不得透支。

2、会费使用要集体研究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报销会费时,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有正规发票,履行经办人、分工会主席签字,校工会审批等手续。

3、工会会费主要用于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工会自身建设、会员教育以及困难会员救济等。不得挪作他用,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

4、会费使用要合理安排、注意节约,做好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5、各分工会年终要将本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本单位全体会员公布。

三、其他有关问题

1、分工会召开二级教代会会议补助

1)、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当年召开二级教代会材料上报、宣传报道、各二级分工会会员人数以及当年分工会会费收缴情况给予10003000元补助。

2)、会议补助根据各分工会按照规定用途召开二级教代会产生的费用,须有正规发票(不含餐票),按照财务规定凭票报销。

2、没有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会员不享受会员待遇。

3、在校工会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在传统节日里,酌情开展为教职工送温暖活动。送温暖活动对象为取得会籍的工会会员。

                                    2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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