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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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会员,建设昂扬向上、健康和谐的教职工文化,为学校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开展评选2017年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工会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校范围内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学校与本单位的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工作业绩良好;
2.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师生服务;
3.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本单位和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工会工作出谋献策,努力完成本单位和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具体事宜
(一)评选名额:全校范围内评选“优秀工会会员”118名。
(二)评选办法
1.由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名额分配表,名额按所在分工会会员人数的10%比例分配),按照评比条件进行民主推选。
2.填写《2017年乐山师范学院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用A4纸打印,经本单位分工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于
2017年
5月
11日
上报校工会办公室,由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审核决定,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17年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2、乐山师范学院2017年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
校工会
2017
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