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ghui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11
 
 

 

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7)07

─────────────────    ────────────────

 

 

关于成立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创建市级

 

“巾帼文明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团结和带领特殊教育学院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培养一支“思想好、素质强、讲奉献、重服务”的女职工队伍,把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工作落到实处,经校工会研究决定,成立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创建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名誉组长:李朝晖(乐山师范学院副校长、党委常委、特殊教育学院院长)

组   长:汪红烨(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执行院长    女)

            峰(乐山师院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 组 长:林天兴(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

张凤奕(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分工会主席)

  永(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副院长)

  梅(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副院长    女)

成   员:兰  芳(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学生科长  女)

董杏妹(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  女)

  欣(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实验室主任    女)

刘秋竹(乐山师范学院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康复中心主任    女)

潘桂容(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    女)

日常工作由张梅负责

 

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2017年3月31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版权所有: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主席信箱:724580020@qq.com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4   电话:0833-227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