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3年教职工篮球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与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增强教职工团结、奋进、拼搏、向上的团队精神,增强教职工体质,促进和谐校园发展,经校工会、教代会研究,定于2013年10 月17日—— 10月31日举行教职工篮球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校体委
二、 2013年教职工篮球比赛组委会名单:
主任:杨胜宽(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校工会主席)
副主任:张 峰(工会常务副主席)
徐 涛(党委宣传部部长)
朱建伟(体育学院院长、篮球技术代表)
熊 文(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
杨 虹(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书记)
张 科(文学与新闻学院党总支书记)
陈天柱(政治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邹大勇(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总支书记)
梁 清(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
邹 进(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颂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杨泽勇(化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曹成全(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邓 健(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周明培(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亚慧(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古 城(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子红(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
佘万斌(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杨 建(大会裁判长)
三、比赛时间:2013年 10 月17日—— 10月31日(星期一至四 19:00—21:00 )
比赛地点:乐山师范学院篮球场
四、 参赛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各教学院、校部机关、后勤集团分工会等
五、 参赛办法
参加比赛的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并于9月29日前将名单交到校工会办公室。男子组每队在比赛时在场上必须保持1名(含1名)以上已满40周岁队员。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2013 教职工篮球比赛纪律规定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2013教职工篮球比赛规程
乐山师院工会
2013年9月26日
附件一:
乐山师范学院2013 教职工篮球联赛赛场纪律规定
为了贯彻团结、奋进、拼搏、向上的宗旨,确保各项比赛在团结友好的气氛中进行,根据国家总局《赛区工作条例》和《仲裁委员条例》以及他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对维护2012年教职工篮球比赛赛场纪律,处理赛场申诉和纠纷作如下规定,请各参赛人员遵照执行。
一、裁判员必须严格执行《裁判员守则》和规则规程的规定。凡利
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正常比赛结果的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在提出证据的前提下举报,经有关部门查实,将立即取消裁判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任何人不得在比赛时以任何形式干扰裁判员的决定,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止比赛。领队、教练、场上队长的责任是劝解本方运动员,化解矛盾。凡未经裁判员许可,停赛超过15分钟即为罢赛,除判对方胜外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或停赛处理。
三、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中关于“裁判员的判决是最终判决”的规定。运动队对裁判员判决如有异议,可在赛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诉,并同时交申诉费100元人民币。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进行处理,如胜诉,申诉费退还:如败诉,将维持原判并向代表队作出解释,申诉费交大会。
四 、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教职工,各代表队认真审查,如不符将取消参赛代表队资格。
附件二:
乐山师范学院2013教职工篮球联赛规程
竞赛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弘扬体育精神,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校体委
赞助单位:
二、 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 10 月17日—— 10月31日 乐山师范学院篮球场
星期一至四 19:00—21:00
三、 参赛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各教学院、校部机关、后勤集团等
四、 参赛办法
参加比赛的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并于9月29日前将名单交到校工会办公室。男子组每队在比赛时在场上必须保持1名(含1名)以上已满40周岁队员。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1、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
2、队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
六、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2《篮球竞赛规则》。
2、 记分办法: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零分。
3、 比赛:男子组分甲、乙两组。
甲组:由上届前八组成:依次为机关、化生、外语、后勤、计科、数信、政治、物电,分两组单循环蛇形排列(1、4、5、8为一组,2、3、6、7为一组),每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前四名,每小组三,四名决出总名次5—8名。第7名、第8名2014年教职工篮球联赛降为乙组。
乙组:其余参赛队为乙组,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前四名。乙组第1名、第2名2014年教职工篮球联赛升为甲组。
女子队:根据报名情况,少于7支(包括7)小组单循环。8支以上(含8支)分组单循环每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前四名
4、采用2×20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上半时和下半时中间休息5分钟。
5、暂停规定:
①上半时各对准许2次暂停(任意时间使用),
下半时各队准许3次暂停(任意时间使用),每一决胜期准许1次暂停。
② 每队在下半时和每一决胜期中增加依次30秒暂停。
③中篮后和下半时以及决胜期最后两分钟,所有需要掷界外球恢复比赛的暂停(前场端线发球除外),均在记录台一侧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前场边线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6、3秒(实行老3秒)
7、 24秒违例时,如球权已由防守队控制,继续比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男子甲组前6名、乙组前2名予以奖励,其余队予以参赛奖;女子组比赛前3名予以奖励,其余队予以参赛奖。
八、服装
各参赛队必须准备至少一套相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否则不能参赛
九、啦啦队
各参赛队可以组建一支代表本单位形象的啦啦队。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师生担任。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宣传部、校体委相关人员组成。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