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2年教职工篮球比赛的通知

作者:gonghui 时间:2012-09-24 点击数:

 

 

关于举行2012年教职工篮球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与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增强教职工团结、奋进、拼搏、向上的团队精神,增强教职工体质,促进和谐校园发展,经校工会、教代会研究,定于201210 15日—— 10月31举行教职工篮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校体委

二、 2012年教职工篮球比赛组委会名单:

主任:杨胜宽(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校工会主席)

副主任:张 峰(工会常务副主席)

 徐 涛(党委宣传部部长)

 朱建伟(体育学院院长、篮球技术代表)

           (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

           虹(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书记)

   张 科(文学与新闻学院党总支书记)

陈天柱(政治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龚  晓(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梁  清(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

 邹  进(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颂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杨泽勇(化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曹成全(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邓  健(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周明培(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亚慧(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古  城(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赵子红(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

 佘万斌(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

 杨  (大会裁判长)

三、比赛时间:2012 10 15日—— 10月31(星期一至四  19:3021:00 

比赛地点:乐山师范学院篮球场

四、 参赛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各教学院、校部机关、后勤集团分工会等

五、 参赛办法

参加比赛的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并于929日前将名单交到校工会办公室。男子组每队在比赛时在场上必须保持1(1)以上已满40周岁队员。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2012 教职工篮球比赛赛场纪律规定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2012 教职工篮球比赛规程

 

    乐山师院工会                        
                               2012年9月21                       

 主题词:教职工篮球比赛      通知

报:校党委、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市总工会。

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2012年9月21                    

                                        (共30份)

 

附件一:

乐山师范学院2012 教职工篮球比赛赛场纪律规定

 

为了贯彻团结、奋进、拼搏、向上的宗旨,确保各项比赛在团结友好的气氛中进行,根据国家总局《赛区工作条例》和《仲裁委员条例》以及他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对维护2012年教职工篮球比赛赛场纪律,处理赛场申诉和纠纷作如下规定,请各参赛人员遵照执行。

 一、裁判员必须严格执行《裁判员守则》和规则规程的规定。凡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正常比赛结果的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在提出证据的前提下举报,经有关部门查实,将立即取消裁判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任何人不得在比赛时以任何形式干扰裁判员的决定,更不能以

任何理由中止比赛。领队、教练、场上队长的责任是劝解本方运动员,

化解矛盾。凡未经裁判员许可,停赛超过15分钟即为罢赛,除判对方

胜外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或停赛处理。

三、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中关于“裁判员

的判决是最终判决”的规定。运动队对裁判员判决如有异议,可在赛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诉,并同时交申诉费100元人民币。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进行处理,如胜诉,申诉费退还:如败诉,将维持原判并向代表队作出解释,申诉费交大会。

四 、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教职工,各代表队认真审查,如不符将取

消参赛代表队资格。

 

附件二:

乐山师范学院2012 教职工篮球比赛规程

 

竞赛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弘扬体育精神,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校体委

 赞助单位:

二、 比赛时间、地点

201210 15日—— 1031  乐山师范学院篮球场

星期一至四  19:3021:00 

三、 参赛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各教学院、校部机关、后勤集团等

四、 参赛办法

参加比赛的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并于929日前将名单交到校工会办公室。男子组每队在比赛时在场上必须保持1(1)以上已满40周岁队员。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1、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

2、队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

六、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2《篮球竞赛规则》。

2 记分办法: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零分。

3、 ①男子组预赛采用分两组单循环制进行比赛,每组选出种子队(体育学院和后勤集团),其他队则采用抽签形式进行分组,每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前四名,每小组三,四名决出总名次58名。

②女子组报名达4(4)以上就可比赛,比赛采用单循环制决出名次。

 4、采用2×20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上半时和下半时中间休息5分钟。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男子组比赛前6名予以奖励(体育学院采用并列名次),其余队予以参赛奖;女子组比赛前3名予以奖励(体育学院采用并列名次),其余队予以参赛奖。

八、服装

各参赛队必须准备至少一套相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否则不能参赛

九、啦啦队

各参赛队可以组建一支代表本单位形象的啦啦队。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师生担任。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宣传部、校体委相关人员组成。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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