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五届“成长在师院奉献在师院”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

作者:gonghui 时间:2012-10-24 点击数:

 

 

关于举行第五届“成长在师院,奉献在师院”

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工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我校教职工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校工会、党委宣传部决定举办第五届“成长在师院,奉献在师院”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弘扬我校教职工的职业道德风范,树立为人师表的师德形象。坚持真人、真事、真情的原则。题材为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关的典型事迹或教育感言。

    二、参赛方式: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我校青年教职工均可在各分工会报名,各分工会推荐1名(机关分工会2名)优秀选手参赛。

三、比赛要求:1、各分工会在119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校工会邮箱:gonghui@lsnu.edu.cn

2、参赛代表必须使用普通话,着装大方得体,适当修饰仪表。

3、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可配音乐,以增强演讲效果。

4、每位选手演讲时间限定在5-6分钟。

    四、比赛时间:1115(星期四  )下午230530.

    五、比赛地点:学术报告厅。

六、评委及评分办法:

1、评委由校内专家、教师组成。

2、以十分制计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根据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计成绩。

      七、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3分。要求紧扣主题,积极向上,观点创新,材料新颖,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技巧2分,要求语言精彩,论述逻辑严密,说理透彻,选材富有感染力;

3、演讲技巧3分。要求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演讲生动,表达流畅,感情充沛;

        4、仪表仪容1分。要求仪态表情自然大方, 仪表整洁,精神饱满,态势语运用恰当;

        5、综合效果1分。要求时间掌握准确,富有真情实感,能引起观众的共鸣。

       八、评奖办法:本次演讲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优秀奖若干。比赛采用现场报分的方式,比赛结束后当场公布比赛结果并颁奖。

九、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选拔青年教职工参加比赛,要通过“成长在师院,奉献在师院”这一演讲活动,宣传“喜庆十八大,再创新业绩”的主题思想,激发教职工爱党、爱国、爱校的情怀,展现教职工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文明、和谐的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

                              校工会        党委宣传部

                                       

 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版权所有: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主席信箱:806638389@qq.com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4   电话:0833-227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