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部门职责(修改)

作者: 时间:2024-05-11 点击数:

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大职能。

(一)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上级工会及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

2. 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贯彻执行大会决议,行使教职工代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职能。

3.负责就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向校党委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

4.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方案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制定,及时反映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与建议并参与研究。

5.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教职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与要求。

6.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岗位建功立业活动,做好劳创新工作室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等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文化建设,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发挥各类教职工协会积极性职工小家作用

8.负责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女教职工“巾帼建功”活动,做好女教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9.负责做好工会干部培训。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10.牵头做好分工会建设工作。协助在教职工中开展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11.负责收缴、使用、管理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

12. 负责接受和处理教职工建议和申诉;牵头做好教职工有关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3.协助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14.协助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15.协助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设科级机构  

工会办公室。认真学习掌握工会、教代会相关政策理论和知识;熟练运用高校工会、教代会有关法规。负责具体经办教职工权益维护、劳动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工会办公室各项行政管理、文秘工作;草拟校工会、教代会所需各类文字材料与调研报告。经办校工会各类信息的网页发布与对外宣传,完成校工会宣传所需的通讯、新闻等文字材料的撰写以及各类活动所需图片的拍摄与制作。做好电子文档的保存与归档。协助领导做好教代会相关工作。具体经办两代会召开前所需各项文字材料的草拟等工作;负责教代会提案征集、整理、督办、归档等有关工作;负责经办校女工委员会、青年委员会的有关工作。积极协助领导做好校工会与上级部门、学校各部门、教职工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校工会、教代会的印章管理工作;校工会会议的记录工作。

(三)岗位编制  

岗位编制5名。设常务副主席(正处级)1名,专职副主席(副处级)1名。科级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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