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限时办结制
1、校内各单位或个人向校工会提交的事项并属校工会权限范围内的,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答复; 各分工会报送的报告、请示,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回复。
2、 工会会员入会、登记、领表、转会、调离手续当天办结。
3、 若手续齐备,财务报账应当天办结。
4、 教职工活动中心的申请使用手续当天办结。
5、上级交办的事项,教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严格按照上级交办的时限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杜绝推诿、拖延和模糊答复。
6、 确应客观原因没有按时办成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校工会
2013年9月2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