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校工会全体工作人员接待教职工来人来访工作中必须履
行的职责。
二、校工会全体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岗位职责内的工作被首问必须正确答复和处理。
三、第一位被来访、来电、问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问询人,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事项。凡属首问责任人所负责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有关事宜的办理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限。对能当场办理的,应当立即办理;未能即时解决的,也要告知预计解决时间。不能办理的作出合理解释,不能无故回绝和推诿。
三、不属首问责任人所负责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向问询人说明情况,并介绍或导引其到相关人员处办理,并主动向主办人员通报联系。非校工会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和事宜,应向来电、来访者表示歉意,并耐心解释原因或指明办事途径。
四、首问责任制是校工会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之一,欢迎学校教职工对校工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进行投诉评议。
投诉电话:18981381086
校工会
201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