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四川省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厂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川厂开办【2021】3号)文件要求,经校工会讨论研究,拟推荐经济管理学院参与四川省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的评选。
公示期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0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10日前向校工会办公室反映。校工会电话:2271902。
校工会
2021年7月6日
四川省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申报推荐表.doc
四川省职工民主管理示范班组事迹材料——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