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2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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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
第四届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乐山师范学院第四届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12月14日在北校区实训大楼多功能厅召开。
大会期间,全体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刘进同志代表学校所作的工作报告,陈立志同志代表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胡亚会同志所作的财务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法治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校长刘进同志所作的《凝心聚力谋发展直面挑战求突破》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客观全面,认真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八个方面总结和回顾了过去两年来,学校行政的主要工作以及取得的可喜成绩,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是对学校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总结;从七个方面科学部署了2024年学校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顺应师生期待。对于全校教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省属一流大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大会认为,工会主席陈立志同志所作的《高举伟大旗帜勇担时代重任在学校发展新征程中贡献工会智慧与力量》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会、教代会两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提出了2024年的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报告方向明确、思路清晰、符合实际,必将对进一步推进教代会、工会工作,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产生积极作用,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校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的重要文件。
大会认为,《财务工作报告》数据详实、分析精准,符合民主监督、校务公开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学校财务收支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到位,举措科学合理,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办学资金使用效益具有指导意义。
大会认为,《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反映了教代会2022年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工会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其中,提案处理实效与提案征集质量稳步提高,工会经费筹集、经费使用、经费监督等规范得当。两个报告充分地反映了教职工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改革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大会认为,《法治工作报告》内容严谨、层次分明,体现了学校“依法治校”的建设成果,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具有重大意义,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经大会全体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校长工作报告》《“两代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法治工作报告》,同意推荐数理学院分工会评选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大会向全校教职工发出“高举伟大旗帜,勇担时代重任”的号召,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四川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光荣使命,不断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真理力量、信仰力量、奋进力量,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省属一流大学的宏伟实践中创造新业绩、实现新作为,奋力书写新的时代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