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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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年“教职工小家”建设扶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川工发【2018】12号)文件要求,在各二级分工会自行申报,校工会召开了专题会议,经评委们认真讨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评审结果通知如下:
重点扶助分工会:数理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
一般扶助分工会: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图书馆(档案馆)、机关(一、二、三分工会)
请受扶助的各个分工会科学预算,合理合规使用扶助资金。通过“教职工小家”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感及获得感,为教职工学习、工作等提供更良好舒适的条件,增强教职工们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校工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