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校工会    文章来源:校工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3-03
 
 

乐山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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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纪念 “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纪念“三八”妇女节111周年,激励我校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建功立业,发扬时代妇女“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精神,现将今年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评优活动。组织开展评选“先进女教职工”和“文明家庭”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我校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为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

(1)每个分工会推荐“先进女教职工”1名。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工作出色。

(2)每个分工会推荐“文明家庭”1个。评选条件:爱国守法、热心公益、互敬互爱、邻里和谐、尊老爱幼。

请各分工会将推荐名单于202137日前报校工会。

二、各分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庆祝“三八”节活动。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乐师院【201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校工会按在职在编(含人事代理)女教职工每人50元给予活动经费补助。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报道传校工会网页,并按校工会相关规定,刷公务卡后凭正规票据、校工会网页宣传报道等材料到校工会报销活动经费。



                          校工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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