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9)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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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
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展示广大妇女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广大妇女弘扬奋斗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巾帼力量,四川省妇联决定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等评选工作,现将省妇联《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各分工会,请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如有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请于12月9日前将评选材料报校工会,校工会将择优推荐至省、市妇联。
校工会
2019年12月4日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
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直机关有关部门,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四川省总队政治工作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四川妇女十三大目标任务,展示广大妇女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广大妇女弘扬奋斗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巾帼力量。根据《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川妇知〔2019〕70号,以下简称《办法》),省妇联决定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年度共评选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10名,四川省三八红旗手100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50个。
二、评选条件
参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员和单位须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及时代性,主要有以下方面要求: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大力选树在当前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改革开放最前沿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主战场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最基层一线创造新业绩的女性,在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公益事业的女性,为民族团结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特别是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系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等。
三、推荐方式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开展,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组织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履行推荐程序,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推荐工作由各市(州)妇联、省级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差额评审;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工作由各市(州)妇联、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评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2.社会化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届时省妇联将通过川报观察、四川新闻网、四川妇联网、“四川幸福女性”微信以及“四川女性”微博、头条号等省妇联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征集启事,公布参与方式、评选条件及热线电话,设立2019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社会化推荐平台,接受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2019年度社会化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名额为10 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5名,占本年度表彰总额10%;社会化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网络推荐平台开启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同时严格保证审查和公示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请申请人的主管单位、行业协会或属地市(州)妇联,核实所获市厅级及以上荣誉,按申报全省三八红旗手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启动评选工作,层层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公开社会推荐渠道,丰富群众参与方式,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人选和单位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并通过初审后,在本单位、本地区和市(州)级推荐单位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办法》要求, 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程序, 在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基础上择优进行推荐。要重点关注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又要突出基层导向和典型引领,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经过层层推选。要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等材料, 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省妇联。
(四) 审核评定。省妇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审, 按照评选条件和界别结构等要求,对组织推荐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社会化推荐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整理汇总,资格审查,在初评、复评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对入围人选进行公示、点赞,同时委托申请人的主管单位、行业协会或属地管辖妇联组织,核实其政治、经济以及业绩表现等情况;在确定网络公示和组织审核均无异议后,召开终评评委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投票多少确定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建议名单,报四川省妇联党组审定。
(五)媒体公示。已确定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在省内有关媒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表彰的,按规定进行表彰;经核实不宜给予表彰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取消表彰资格,不予递补。
(六)表彰宣传。省妇联将印发表彰决定,对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授予荣誉证书、奖杯,对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对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并于2020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举行表彰宣传活动,在省内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典型事迹, 组织四川省三八红旗手优秀代表与广大群众交流互动,深化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四川省妇联授予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各推荐单位要将评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四川妇女十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评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办法》,精心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评选活动,层层发动群众参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领域。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对候选人(单位)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努力推选出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各推荐单位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
(三)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深入挖掘奋斗在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典型,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做好宣传,持续扩大全省三八红旗手的社会影响力。要组织三八红旗手等优秀典型深入农村、社区、村镇、校园、企业等开展巡讲活动,特别要组织三八红旗手参与“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奋斗新时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四)全年推进。各推荐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 将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贯之全年,与省妇联开展的寻找最美女大学生、最美巾帼志愿者、最美家政人、最美广场舞妇女微家、最美扶贫女干部、最美妇联人等寻找最美系列活动统筹推进。既要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 隆重开展丰富多彩的表彰和宣传活动, 又要注重日常的评创结合, 利用行业特点和有利契机, 适时开展各类宣传表彰活动和专题策划, 持续扩大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 为引导妇女群众切实发挥半边天独特作用、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新贡献。
联 系 人:李婧铃、邱铁玉
联系电话:028—86259326、86255608
传 真:028—86695715
电子邮箱:scflxcb@163.com
通讯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 610031
附件: 1. 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
2.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3.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
候选人登记表
4.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
5.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6.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7. 企事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8.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9. 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
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所需电子版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
1.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登记表;
2. 候选人3000字详细事迹、500字简要事迹;
3. 候选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标准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413×626)1张,近期彩色工作照3张、生活照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768×1024);
4. 反映候选人本人事迹的视频资料(时长3-5分钟)。
(二)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1.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2.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名单汇总表,四川省三红旗集体名单汇总表。
二、所需纸质版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登记表,以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1.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以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名单汇总表,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名单汇总表,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
三、其它要求
1. 为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请各推荐单位在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人选中各确定1 名(个)重点宣传典型。
2. 各推荐单位以社会化推荐形式推荐参评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和集体材料,报送时间以社会化推荐公告要求时间为准。
3. 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纸质版材料以快递形式寄送。
4. 各类材料务必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附件2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
候选人名额分配
1. 成都市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20个市州各推荐1名候选人;
2. 省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系统)、省委政法委(政法系统)、省教育工委(教育系统)、省扶贫移民局(全省扶贫干部)、省科技厅(科技系统)、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系统)、省工商联(民营企业)、省军区(部队)各推荐1名候选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省经济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国资系统)各推荐2名候选人。
备注:相关省级部门,围绕治蜀兴川,从管理服务对象中推荐一线杰出女性。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 (集体) 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四川省 三八红旗 手名额 |
四川省 三八红旗 集体名额 |
单位 |
四川省 三八红旗 手名额 |
四川省 三八红旗 集体名额 |
成都 |
5 |
3 |
阿坝 |
3 |
1 |
自贡 |
3 |
2 |
甘孜 |
3 |
1 |
攀枝花 |
3 |
1 |
凉山 |
4 |
2 |
泸州 |
4 |
2 |
省直机关工委 |
5 |
1 |
德阳 |
4 |
2 |
省委组织部 |
2 |
1 |
绵阳 |
4 |
2 |
省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系统) |
1 |
1 |
广元 |
4 |
2 |
省委政法委(政法系统) |
1 |
1 |
遂宁 |
3 |
2 |
省委统战部(统战系统) |
1 |
|
内江 |
3 |
2 |
省科技厅(科技系统) |
1 |
1 |
乐山 |
4 |
2 |
省教育工作(教育系统) |
1 |
1 |
南充 |
5 |
2 |
省扶贫移民局(一线扶贫干部) |
1 |
0 |
宜宾 |
4 |
2 |
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系统) |
1 |
1 |
广安 |
3 |
2 |
省国资委(国资系统) |
1 |
1 |
达州 |
4 |
2 |
省工商联(民营企业) |
1 |
0 |
巴中 |
3 |
1 |
部队(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
2 |
2 |
雅安 |
2 |
1 |
社会推荐 |
10 |
5 |
眉山 |
2 |
1 |
|
|
|
资阳 |
2 |
1 |
合计 |
100 |
50 |
备注:
1. 省级机关的个人和集体均由省直机关工委统一推荐;
2. 省委组织部分配名额中重点推荐范围为:全国及省人民满意的女公务员、女专家人才、脱贫攻坚驻村女干部或女第一书记;
3. 省直机关工委分配名额中含公文写作大赛获奖女选手3名;
4. 部队分配名额中,驻川解放军部队2名个人、1个集体由省军区统一协调;武警1个集体名额。
5. 各市州推荐人选中县处级党政机关干部、县级含以上专职妇联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6. 深度贫困县所在市州原则上要推荐1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女性;
7. 凉山州推荐对象要向积极参与凉山州树新风助脱贫巾帼行动计划的个人和集体倾斜;根据实际可以推荐1名在凉山州树新风助脱贫巾帼行动计划实绩突出的基层妇联干部
8. 成都、德阳、绵阳市原则上需推荐1名女性科技工作者或女性工程师。
附件3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登记表
推 荐 单 位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填 表 时 间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制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族 |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职 级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固定电话 |
|
手机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只填写市厅级及以上)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由推荐单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具体情况见“注”) (盖章) 年 月 日 |
省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治蜀兴川十大女杰)候选人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负责人还需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港澳台人员,须经市(州)级港澳事务主管部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查同意。
附件4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
(组织推荐)
推 荐 单 位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填 表 时 间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制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族 |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职 级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固定电话 |
|
手机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只填写市厅级及以上)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由推荐单位征求属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其他情况见“注”) (盖章) 年 月 日 |
省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负责人还需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港澳台人员,须经市(州)级港澳事务主管部门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查同意。
附件5
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推 荐 单 位
集 体 名 称
集体负责人姓名
填 表 时 间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制
集体名称 |
|
人数 |
|
女性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
性别 |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固定电话 |
|
手机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只填写市厅级及以上)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由推荐单位征求属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其他情况见“注”) (盖章) 年 月 日 |
省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的企业,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需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要征得有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同意。
附件6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姓名 |
|
单位及职务 |
|
干部 管理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意见。
附件7
企事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一、基本情况(此栏按集体、个人择类填写) |
企业 |
企业负责人 |
名称 |
|
类型 |
|
姓名 |
|
职务 |
|
所在企业名称 |
|
所在企业类型 |
|
二、征求意见内容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审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推荐对象须经当地县级以上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同意。非国有企业不需征求审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