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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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4年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弘扬体育精神,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举行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 校体委
二、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 10 月23日—— 11月 6日(星期一至五)19:00—21:00
地点:学校篮球场——气排球场地。
三、 参赛单位:
全校各教学院、校部机关、后勤集团等
四、 参赛办法
参加比赛的各单位分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报名表10月17日前交校工会。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1、乐山师范学院女教职工。
2、队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
六、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2——2016《气排球竞赛规则》。
2、 比赛:抽签分为甲、乙两组。小组内单循环比赛,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零分,各取前四名进入决赛阶段比赛;决赛阶段,以交叉淘汰赛方式,决出1—8名。
3、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先得21分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15分并领先对方2分为胜一场。
4、暂停规定: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两次暂停和五人次换人,所换队员不受位置限制,暂停时间一分钟。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录取前8名,其余队给予参赛奖。
八、服装:.1 队员服装要统一,上衣须有号码,序号为1~15号。2、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的胶底鞋。不允许佩带任何易造成伤害的饰物。
九、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师生担任。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校体委相关人员组成。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1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