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乐山师
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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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在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让广大女教职工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节日,现将今年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先进女职工”、“文明家庭”。
1、每个分工会推荐先进女教职工1名(机关分工会2名)。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工作出色。
2、每个分工会推荐文明家庭1个(机关分工会2个)。评选条件:爱国守法、热心公益、互敬互爱、邻里和谐、尊老爱幼。
各分工会将推荐名单于2013年3月5日前报校工会。
二、各分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女教职工活动。学校将按每名女职工(含离退休)50元的标准补助活动经费。
三、请分工会将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的情况及时报校工会。
校工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