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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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激励我校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建功立业,发扬时代妇女“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精神,现将今年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先进推荐评选活动:
1、每个分工会推荐“先进女教职工”1名(机关分工会2名)。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工作出色。
2、每个分工会推荐“文明家庭”1个(机关分工会2个)。评选条件:爱国守法、热心公益、互敬互爱、邻里和谐、尊老爱幼。
各分工会将推荐名单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校工会。
二、各分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庆祝“三八”节活动,校工会按每人50元(含离退休女教职工)给予活动经费补助。请分工会将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的情况及时报校工会。
校工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