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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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和学校党委同意,乐山师范学院第三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6月16-17日召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与《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案征集时间:2016年6月2--16日。
2、提案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
指示精神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改革发展,谋划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人员聘任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改进校风、教风、学风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有关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有关基本建设、整体规划、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8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9)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3、提案征集:
(1)代表的提案,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的内容包括提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见办法。
(2)每案要一式两份,填写大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要字迹清楚,打印或者钢笔书写均可。
(3)代表提出的提案,需由五人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能列为提案,如相同或类似的提案由各代表团综合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4)提案必须在大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但可以把意见、建议向代表反映或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大会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6)提案报送各分工会。各分工会请于2016年 6月16日前,将提案表报校工会办公室。
(7)提案经各代表团初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立案。
附: 乐山师范学院教代会提案表
校工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学院教代会提案表
教代会届次____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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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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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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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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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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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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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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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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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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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决
措
施
和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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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团
初审
意见 |
代表团 团长: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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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委员会
审核意见 |
(1)立案;
(2)退回;
(3)作为意见、建议,转 直接答复提案人。
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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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
意见 |
经研究确定本提案 负责实施,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教代会主席: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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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实施及
处理意见 |
已经落实 |
正在落实 |
暂时落实 |
不能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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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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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意 见 |
学校分管领导: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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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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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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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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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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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提案要求“一事一议”,附议人至少为五名正式代表,并需亲自签名;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承办部门,一份留存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