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ghui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30
 
 

 

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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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乐山师范学院第三届一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定于20171116-17日召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与《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案征集时间:2017111--15日。

2、提案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改革发展,谋划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人员聘任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改进校风、教风、学风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有关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有关、整体规划、基本建设、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8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9)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3提案征集:

(1)代表的提案,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的内容包括提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见办法。

(2)每案要一式两份,填写大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要字迹清楚,打印或者钢笔书写均可。

(3)代表提出的提案,需由五人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能列为提案,如相同或类似的提案由各代表团综合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4)提案必须在大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但可以把意见、建议向代表反映或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大会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6)提案报送各分工会。各分工会请于2017 1115日前,将提案表报校工会办公室。

7)提案经各代表团初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立案。

 

 

    附: 乐山师范学院教代会提案表

 

              校工会

                                    2017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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