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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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三对三”篮球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弘扬体育精神,丰富我校教职工周四下午文体活动的开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与团队精神,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我校教职工“三对三”篮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承办单位:乐山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二、 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7年 6月 8日—— 6月 30 日(星期四)16:00—18:00
比赛地点:校篮球场。
三、 报名参赛人员
1、必须为乐山师范学院在职男教职工。
2、报名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竞赛。
四、 参赛办法
1、每个参赛队可报运动员5名,领队教练员各1名,请于5月31日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QQ邮箱8088252@qq.com,或者短信发送到手机13551670099杨建。
2、报名采取自愿的方式,有意参加比赛的教职工可自由组队,包括体育学院非篮球专业教师。根据报名情况,体育学院非篮球专业教师队伍平均分布于报名的各小组。体育学院篮球专业教师组采取两个队伍5局3胜制。
五、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6《篮球竞赛规则》。
2、 记分办法: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零分。
3、 三人制篮球赛规则
(1)每场比赛12分钟,每队每场可以叫一次暂停(每次30秒)。罚球、换人、暂停停表,其它情况不停表,(罚球进1分,三分线内1分,三分线外2分)。
(2)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取得发球权,以后的争球等情况交换发球权。
(3)每次投篮命中后,由对方中圈线后发球。所有犯规、违例及界外球均在中圈线后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将球传给队友,不能直接投篮。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需将球运(传)出3 分线外,持球人需双脚踩出三分线,方可组织反攻,如果没有达到要求,将视为违例,得分无效。
(4)比赛中,每个队员一场比赛5次犯规罚出场。两次技术犯规(计入全队犯规)罚出场。如果场边仍有替补队员,则可替换上场;如果一队全场队员被罚剩2人,则比赛终止,比分以20 :0记。
(5)每个队累计犯规半场达5 次后,该队出现第6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两次罚球。罚球执行结束后,转换发球权,如罚不中,比赛继续进行,获得篮板的一方无论攻守必须双脚踏出三分线。
(6)进攻三秒:进攻队员在无球或有进攻动作或意图的情况下在三秒区停留时间超过三秒的话被视为进攻三秒,并进行交换球权的处罚。无防守三秒。
(7)若比赛时间终了,则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如出现平局,以一对一依次罚球的形式决胜,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8)场上出现技术犯规和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时,由对方执行一次罚球和一次掷界外球。
(9)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及全队犯规次数,追加罚球1次,由守方发球,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1次罚球,罚中得1分,并由守方继续发球,如罚球不中,比赛继续。
本章程所有未尽之解释,均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14年《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对规则的最新解释。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根据报名的情况设定录取名次和奖励。
八、参赛服装:各参赛队必须准备至少一套相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
九、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临场裁判员由体育学院师生担任,记录台裁判员由体育学院篮球专业学生担任。仲裁委员会由校工会、校体委相关人员组成。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