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乐师院工(2018)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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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一分工会主席、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主席暨二级教代会主任、选举结果的批复
机关一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根据《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机关一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因机构与人员调整,按规定程序召开了分工会会员暨二级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分工会主席暨二级教代会主任,并报校工会审批。经校工会、教代会研究,同意陈勋玮同志任机关一分工会主席、马渝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主席暨二级教代会主任。
特此批复。
校工会
2018年4月3日